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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地圖

理學院學士班課程地圖(v1121122郁淇).jpg

Q / A

【新制】

Q:第一領域專長跟第二領域專長差別?學分數如何計算?

A:第一領域專長需修畢「領域專長必修」及「第一領域專長必修」,並修習「領域專長選修」以滿足第一領域專長之學分需求;第二領域專長僅需修畢「領域專長必修」,並修習該領域「領域專長選修」以滿足第二領域專長之學分需求。

範例:第一領域專長為數學(A組),第二領域專長為物理

須修畢『數學(A組)』之「領域專長必修」及「第一領域專長必修」共24學分,並修習「領域專長選修」至少9學分,以滿足數學(A組)第一領域專長之33學分。且須修畢物理之「領域專長必修」共14學分,並修習「領域專長選修」至少6學分,以滿足物理第二領域專長之20學分。

Q:該如何判定認定學生的第一領域專長、第二領域專長分別為何?

A:將檢視學生已修畢課程,是否符合第一領域專長、第二領域專長之學分數規定。​

範例:若修畢最多『數學(A組)』課程,且符合『數學(A組)』之第一領域專長學分規定,則將『數學(A組)』視為該生之第一領域專長。

Q:畢業證書上如何標示?

A:​主修  (第一領域);(第二領域)。

範例:於本校理學院學士班       主修數學;光電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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