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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學年度暑修第一期預開課程
線上登記期間:113/06/03(一)~113/06/13(四) 提醒有需要暑修的同學自行留意申請時間唷~
- 112-2學期期末教學評量
時間:05月13日(一)~06月01日(六) 23:59止, 填寫網址:https://cis.ncu.edu.tw/iNCU/academic/course/courseEvaluate 完成教學評量者,可以獲得: 學習時數1小時 參加禮卷抽獎! 113-1學期人工加退選申請免手續費
- 跨領域書報討論 -《學長姊經驗分享3》
主題:《學長姊經驗分享3》 講者:謝同昊(生科領域)、楊雯琇(數學領域) 日期:113年05月07日(二) 時間:10:00~12:00 地點:健雄館204室
- 跨領域書報演講 -《學長姐經驗分享2》
主題:《學長姊經驗分享2》 講者:夏領淵(化學領域)、廖冠程(生醫領域) 日期:113年04月23日(二) 時間:10:00~12:00 地點:健雄館204室
- 112年「進修英文」暑修課程公告
有需要修暑假進修英文課程的同學,請留意5/6(一)開始可以至語言中心申請資格審查囉!
- 請畢業生4月底前確認portal資料
Dear 應屆畢業生: 為製作畢業證書,請在4月底前到 portal 確認英文姓名與更新個人資料!
- 學習護照金銀質獎
為鼓勵同學在服務學習中卓越發展,每年皆會在畢業前頒發獎狀給予符合服務學習金銀質獎條件的畢業生喔! 【學生學習護照金銀質獎榮譽認證小百科】 學習護照層次-基本學習v.s.高階學習 基本學習:需學習獲得 100 認證時數以上(含),始可畢業。 高階學習:鼓勵卓越成長之自我學習,培養個人特質,鼓勵更多同學進一步精進學習。 2. 金、銀質獎得獎標準 金質榮譽認證:自我學習滿 300 認證時數(基本+200 認證時數) 銀質進階認證:自我學習滿 200 認證時數(基本+100 認證時數) 四大服務學習類別各該完成多少才有機會達到金銀質獎認證 ? 可參照服學官網說明 https://reurl.cc/aL3ZL3 提醒同學 金銀質獎時數結算日:113年4月25日止 (將依屆時系統時數為準) 獲獎者無需另外提出申請,中心會依期限自行作系統結算。 獲獎福利:獎狀乙張+小禮物 *提醒同學,考量團體/個人時數申請皆有主辦方彙整名單或系統審核之工作天,如欲參加服務學習活動者務必提前規劃及系統送件,以免鄰近截止日之服務時數無法納入結算日計算。 另,如同學為今年預計離校畢業身份,亦提醒您檢視自己服務學習時數是否達畢業門檻標準,亦請務必提前規劃達成,以免影響權益。 本中心將於每年4月25日(遇例假日則順延)進行統計並通知所屬學系與公告獲獎名單,獲獎者可獲得精美禮物與獎狀乙張,獲獎者無需自行申請。
- 服務學習時數提醒
如您是本學期 (113年) 即將離校的學生/應屆畢業生,請務必確認畢業門檻之一【學生學習護照100基本時數已完成】,以免影響您的離校程序。 學生學習護照100基本時數事宜,請留意: 一、【學生學習護照】時數查詢: 有關學生學習護照100基本時數,可到【服務學習網】查詢各領域時數是否完成畢業門檻要求,或到【畢審系統】查詢。 二、尚未達成畢業門檻時數之同學請留意,因各活動時數核發作業有一定工作天數(主辦單位審核與提交>中心審核),建議提早完成時數門檻,以避免時數結算日前時數未核發完成,未列入計算。 三、校內相關活動建議參加113/6/20前結束之服學時數活動,校外活動以個人申請為主,亦請提前提交以預留審核工作天,提早規劃活動排程以維護您的畢業權益。 其餘請詳見官網公告https://service-learning.ncu.edu.tw/news/newsInfo/343
- 113年大學部暑宿申請
申請時間:4/22(一)17:00~4/29(一)23:59 暑宿申請線上登錄作業 1.請宿舍抽籤系統路徑:https://cis.ncu.edu.tw/iNCU,學期別為113S。 2.登記完成後,頁面會出現申請完成,或至宿舍結果查詢,會顯示「等待分發」字樣。 3.系統會寄信通知申請完成信件(信件寄到INCU設定信箱),有收到信件才算申請成功。
- 113學年度轉系申請
申請期限:113年5月1日(三)08:30~5月14日(二)17:00止 辦理方式:填具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認可之轉系所申請表一份(表格請向註冊組洽取,或逕至教務處網站中下載),並檢附成績單送交轉入、轉出系所核章後,於申請期限內繳回註冊組 放榜日期:113年8月5日(一) 申請表及相關規定:http://pdc.adm.ncu.edu.tw/register/
- 113-2 第二梯次交換計畫申請說明會
有興趣出國交換同學自己留意說明會、申請時間唷~ 時間:4/9 (二)10:00-11:00 地點:大講堂多媒體教室
- 【宣導】校外租屋安全及權益宣導
轉知: 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21日府地價字第1130076495號函 桃園市政府-校外租屋安全及權益宣導: 一、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屋補貼,違者可舉證向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檢舉,最重處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請使用109年公版「租賃契約書」,並詳閱後再簽約,讓你安心租屋,權益ㄧ把罩。 三、租屋詐騙不可不防,在租屋、看屋聯繫過程中如有疑惑,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以維護自身權益。 (※刊登廣告假冒房東,請租客先匯訂金才可約看屋—此詐騙案例近期經常發生) 四、「租賃契約書」審閱期至少3天,以保障租客權益。 五、買賣房屋、租屋均有風險,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 ※校外租屋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學務處生輔組協助~~ 學務處 生輔組 1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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