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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地圖
Q / A
【新制】
Q:第一領域專長跟第二領域專長差別?學分數如何計算?
A:第一領域專長需修畢「領域專長必修」及「第一領域專長必修」,並修習「領域專長選修」以滿足第一領域專長之學分需求;第二領域專長僅需修畢「領域專長必修」,並修習該領域「領域專長選修」以滿足第二領域專長之學分需求。
範例:第一領域專長為『數學(A組)』,第二領域專長為『物理』。
須修畢『數學(A組)』之「領域專長必修」及「第一領域專長必修」共24學分,並修習「領域專長選修」至少9學分,以滿足數學(A組)第一領域專長之33學分。且須修畢『物理』之「領域專長必修」共14學分,並修習「領域專長選修」至少6學分,以滿足物理第二領域專長之20學分。
Q:該如何判定認定學生的第一領域專長、第二領域專長分別為何?
A:將檢視學生已修畢課程,是否符合第一領域專長、第二領域專長之學分數規定。
範例:若修畢最多『數學(A組)』課程,且符合『數學(A組)』之第一領域專長學分規定,則將『數學(A組)』視為該生之第一領域專長。
Q:畢業證書上如何標示?
A:主修 (第一領域);(第二領域)。
範例:於本校理學院學士班 主修數學;光電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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